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
我局拟于近期出让1(幅)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预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挂牌号 | 土地位置 | 出让面积(M2) | 土地用途 | 预申请保证金(万元) | 出让 年限 (年) | 规划指标要求 | 参考起始价 (元/平方米) | ||
容积率 | 建筑密度(%) | 绿地率(%) | |||||||
DH-28-02-06地块 | 定海区白泉镇 | 13147.8 | 教育用地 | 355 | 50 | ≤1.2 | ≤30 | ≥20 | 1350元/平方米(不含契税、城市建设配套费等 |
其他土地利用条件:1.需配建15班幼儿园一座;2.该地块须整体持有,不允许分割登记、分割转让。 |
(注:具体规划指标要求以正式公开出让公告为准)
二、竞买人范围及资格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(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均可参加申请,申请人应单独申请。
申请人可于2019年?11 月?14 日至2019年?11 月?21 日到我局提交书面预申请,同时缴纳预申请保证金355万元,预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6:00时(以到达指定银行户头时间为准)。
预申请资料包括:
1、申请书(原件),其中应当表明承诺的土地价格;
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),证明类型包括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身份证等;
3、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负责人)证明书(原件)及其身份证(复印件);
4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,应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5、公司章程(市场监管部门查档件)。
四、经审核,我局接受申请人申请的,将在3日内通知申请人与我局签订预申请确认书。
五、双方签订预申请确认书后,我局将在局网站公布预申请结果,并于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组织实施预申请地块的公开出让活动。
六、预出让地块发布正式出让公告后,已签订预申请确认书的申请人应当按出让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,参与竞买,并与其他竞买人公平竞买。已办理预申请手续并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,视同已缴纳了竞买保证金,正式出让时不再另行缴纳竞买保证金。
七、已签订预申请确认书的申请人未按出让公告要求提交竞买申请,未履行承诺内容导致预申请地块未成交的,预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,1年内不得参加定海区域(新城管委会、产业集聚区管辖范围除外)范围内土地公开出让活动。
八、本地块不接受邮寄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申请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507室(定海区昌国路252号)。
联系电话:0580-2580035
联系人:王女士、戴女士
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
2019年11月14日